

记者9月1日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9月1日起,长沙将开始执行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长沙市本级、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890元/月调整为1980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710元/月调整为1800元/月。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赢金配资网,可通过“智慧人社”手机APP(ios系统为“湖南智慧人社”)、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等渠道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赢金配资网,也可凭个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线下现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月数赢金配资网,根据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根据规定,缴费满1年但不满2年的,可以领4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增发2个月,最长期限24个月。失业人员只要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申领,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是指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而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失业人员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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